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赞比亚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Republic of Zamb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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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赞现有19家银行,经营业绩普遍较好。其中赞比亚国家商业银行已在全国形成服务网络,信誉较好。赞比亚银行(Bank of Zambia)为国家银行,负责发行货币和债券,颁布金融政策,监督赞境内所有银行业务。在赞的外国银行主要有巴克莱银行、渣打银行、花旗银行及赞比亚中国银行等。卢萨卡证券交易所于1994年2月正式挂牌营业,目前有16家上市公司。赞1993年取消了外汇管制,汇率由市场调节。除了银行经营外汇兑换业务外,还有44家登记注册的私人外汇交易所可自由兑换外汇。赞比亚赞有七家保险公司,其中赞比亚国家保险公司(Zambia National Insurance Co. Ltd)服务功能较为齐全。

 赞比亚负责管理整个银行系统和金融机构,制定政府财政金融政策的是成立于1964年独立日的赞比亚银行(Bank of Zamib),即赞央行。

  该行首要职能是“制定并实施金融监管,确保价格和财政金融的稳定运行,促进宏观经济的平衡和发展”。根据1994年颁布的《银行和金融服务法》,该行监管赞比亚境内的所有银行业务,并行使审批、颁发、终止在赞的金融机构的设立和经营许可。

  赞央行也是赞比亚唯一的货币克瓦查(Kwacha)发行机构。目前流通的货币面值有10,000克瓦查、5,000克瓦查、1,000克瓦查、500克瓦查、100克瓦查、50克瓦查和20克瓦查七种,小面额硬币已不流通。为了稳定克瓦查汇率,控制通货膨胀,制定了紧缩的货币金融政策,并根据金融形势,随时调整法定储备金率,现为12 .5%,规定外汇交易所买卖外汇的最大差价等一系列法律赋予的金融政策。

  赞比亚银行作为政府的理财机构,负责计算全部税收和政府财政收支,统计国家的进出口总额,代表政府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外国中央银行及其他国际金融机构开展银行业务,同时也向全国银行系统提供金融服务。

  赞比亚于1993年1月取消了外汇管制,资本项目和现金项目项下的货币都可自由兑换,赞比亚银行不干预,汇率完全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外国居民可在赞外汇市场上自由交易,外国投资者的利润及红利可兑换成外币并可自由汇出境。目前在赞比亚有44所获准登记注册在运营的私人外汇交易所。

  现有19家银行在运行。赞比亚国家商业银行(Zambia National Commercial Bank)是拥有全国最多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的国营商业银行,该行是赞比亚私有化署下一个实行私有化的国营企业。赞比亚发展银行(Development Bank of Zambia Ltd.)主要服务于投资开发领域,向制造业和农业等行业贷款。

 赞比亚的银行分为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 和商人银行(Merchant Bank) 两大类。商业银行提供范围广泛的金融服务:
  ●存款 --- 储蓄、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
  ●提供外汇交易 --- 买卖外汇
  ●外汇汇款
  ●促进国际贸易 --- 开立信用证
 ●预付贷款 --- 向公司客户提供短期贷款的运营资金
 ●银行担保 --- 信用证担保和第三方担保放款
 ●投资决定的金融咨询等赞比亚主要的商业银行包括赞比亚国家商业银行、花旗银行赞比亚分行Citibank (Zambia) Ltd.、巴克莱银行赞比亚分行Barclays Bank (Zambia) Ltd.、标准渣大银行赞比亚分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 (Zambia) Ltd.、Stanbic Bank (Zambia) Ltd.、Indo-Zambia Bank Ltd.、Finance Bank 、中国银行赞比亚分行Bank of China (Zambia) Ltd.、National Savings & Credit Bank、Safe Deposit Bank等。

  在赞比亚注册的商人银行有第一联合银行赞比亚分行First Alliance Bank (Zambia) Ltd.、投资信托商人银行赞比亚分行Investrust Merchant Bank (Zambia) Ltd.、Cavmont Merchant Bank Ltd.、新资本银行New Capital Bank Plc、租赁金融银行Leasing Finace Bank、第一商人银行赞比亚分行First Merchant Bank (Zambia) Ltd.、赞比亚发展银行、Emerging Market Investments (Zambia) Ltd.等。这些银行提供的服务主要有:
  ●公司租赁,新工程和工程扩大的工程和贸易资金
  ●证券经纪、证券登记和股票交易咨询
 ●投资咨询
  ●为机构和个人客户提供资金管理
  ●公司展业、重组、合并和接管
  ●为新的或现有业务寻找、评估和与潜在合作伙伴协商工程的可行性研究等。

  赞比亚银行还负责发行政府债券和国库券。现行的政府债券有一年期、一年半期和二年期三种,可在卢萨卡股票交易所上市交易,但不能用来贴现。发行的国库券分四种到期券,即28天期、91天期、182天期和273天期。国库券除可在二级市场上交易外,还可在赞央行贴现。购买原始国库券的只限于赞各商业银行,其他机构和个人可向注册的商业银行购买。商业银行购买国库券最低限额为三千万克瓦查,购买的数额需是五百万克瓦查的倍数。

  证券市场:赞比亚的证券交易所是于1994年2月21日正式开业的,其名称是卢萨卡股票交易所(LuSE), 目前上市公司共16家,其中列名公司(Listed Companies.)9家,主要有赞比亚联合铜矿公司(ZCCM)、赞比亚糖厂(Zambia Sugar Plc)、奇兰嘎水泥厂(Chilanga Cement Plc)和赞比亚饮料厂(Zambia Breweries)。挂牌公司(Quoted Companies)7家。在卢萨卡证交所有6家经纪人,经纪费可协商,通常为1.25%。

  根据1993年证券法第38条,成立了证交会 ( The Securities & Exchange Commission)。证交会对证券交易进行监管,以保护证券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的自由、有序、公平和信息的畅通。证交会是独立的实体,共有六名委员组成,其中四名分别来自赞比亚法律协会、会计师协会、商会和证交所。赞比亚银行和司法部各有一名委员名额。

  管理证券登记的基本规定有:
  ●发行者必须在赞比亚成立公司,或在承认的交易所登记
  ●发行者须有不少于三年的从事证券交易的可查的记录
  ●登记的证券须有足够的市场
  ●公众须拥有不少于发行资本的20%的股份,且股东不少于100人,或
  ●发行者的市场价值或股东的资金不应超过五千万克瓦查,十万以上的股份持有着须超过50人。

  尽管赞比亚证券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但其基本条件均已具备,并日趋发展。为了吸引更多的公司上市,制定了鼓励措施,如上市公司所得税从35%降为30%,减免25%的资产转移税,取消外国投资者购买股份额的限制等。